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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与中国人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子女所需手续

2011年4月1日
日本国驻青岛总领事馆


日本人和中国人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子女所需手续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出生的孩子同时适用于中国和日本的国籍法,所以相关手续比较繁琐。

而且按照中国国籍法办理相关手续时,因地区不同所需提交的材料会有差异,请事先向相关部门咨询。


1.落户手续(户籍的记载)

(1)按照日本国籍法办理

孩子出生后3个月内需到本馆或日本国内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役所提交出生届。到本馆提交出生届时所需材料如下:

• 出生届(本馆备有) - - - 2份

• 出生医学证明- - - 原件(本馆复印留底后归还原件)

• 出生医学证明的日语译文(需注明翻译者姓名和翻译日期)- - - 2份

• 户籍謄(抄)本(日本人一方父/母的)- - - 1份(原件)

若直接向日本国内市区町村役所提交,所需材料请提前向该市区町村役所的户籍担当窗口咨询。

注意:若孩子出生后3个月内未提交申明保留日本国籍的出生届,则孩子自出生时起即丧失日本国籍。

(2)按照中国国籍法办理

需到中国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手续请直接咨询管辖派出所。


2.中国出境和日本入境的相关手续

从中国出境时,分持有中国护照出境和持有日本护照出境两种情况。(请参照文末「注意事项」)

(1)持中国护照从中国出境前往日本

(a)申请中国护照

按照上述1(2)手续落户以后,即可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中国护照。

(b)申请赴日签证

有关签证申请的手续请致电本馆领事班签证组咨询。

(c)申请日本护照

入境日本后需前往第三国时,可在当地护照中心就近申请日本护照。

(2)持日本护照从中国出境前往日本

(a)申请日本护照

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本馆领事窗口申请:

1.户籍謄(抄)本(记载有该小孩出生事项,6个月内发行)- - - 1份

2.照片- - - 1张(长4.5cm×宽3.5cm,脸部长度3.2cm到3.6cm之间,6个月以内拍摄彩照,无背景或浅蓝背景)

*另需父母护照复印件等,请提前致电咨询,如需紧急赴日本,也请来电个别协商。

(b)申请中国签证

取得日本护照后,需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中国签证。

注意事项:按照中国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则具有中国国籍,且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拥有中国国籍的孩子持日本护照申请中国签证时,必须先办理脱离中国国籍的手续,该手续审查过程繁杂,所需时间较长,请务必注意。另外有的城市可能对持有日本护照的双重国籍的孩子发放「出境卡」或「通行证」,请提前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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