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春节期间休馆日的通知
2014年1月21日
在青岛日本国总领事馆
1.本馆春节期间的休馆日期为
1月31日(星期五)~2月6日(星期四)休馆
休馆期间护照、各种证明、户籍国籍申报、签证申请交付等业务将停止办理,望周知。
2.紧急情况
如遭遇事件事故,或护照丢失、被盗,请致电本馆代表电话联络(电话号码:0532-8090-0001,24小时接听)。
护照丢失、被盗后申请新发护照或《归国用渡航书》时,需先到事发地最近的派出所及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取得新发行的护照或《归国用渡航书》后,重新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出境签证,请特别注意。
因山东省内各地出入境管理局在春节期间不受理业务,护照及《归国用渡航书》的手续比平常需要更长时间,因此请特别看管好护照以防丢失或被盗。
(参考)
○护照丢失・被盗时的相关手续http://www.qingdao.cn.emb-japan.go.jp/jp/connection/index_090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