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商务等签证

2022/10/13
  以下是申请短期商务等签证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短期商务等”是指在日本短期停留(90天以内)并以文化交流、自治体交流、体育交流为目的;以及以商务交流为目的而进行的业务联系、会议、商谈、签约合同、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调查等活动。

  持短期签证入境者,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盈利性活动。

所需材料

1.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提交材料 备注
(1)签证申请表(粘贴照片)  
(2)护照以及其复印件 记载身份事项页
(3)户口本复印件 盖有派出所印章页,本人页,以及记载有全家信息页
(4)居住证或暂住证 仅本馆管辖区以外的户口申请人提交
(5)在职证明书 仅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人
(注)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人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6)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仅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人



2.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 备注
(1)招聘理由书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2)身元保证书 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政府省厅、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课长级别以上或大学教授、副教授级别以上的人员时,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
(3)滞在预定表 请尽可能详细填写。
(4)邀请单位的资料  
  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 无需提交
  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构课长以上职务邀请时 课长以上的在职证明书
  已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 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法人登记簿誊本
・「会社四季报」(最新版)的本企业部分复印件
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单位情况的概要资料
  未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 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简介书或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单位情况的概要资料
・大学教授或副教授邀请时,提交标明其职称的在职证明书

(注1)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因业务目的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注2)申请人持「因公护照」申请签证时,申请人提交材料中的(3)~(6),邀请单位提交材料中的(2)和(4)可以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