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访友签证

2025/4/1
  以下是申请探亲・访友签证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持短期签证入境者,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盈利性活动。
 

所需材料

1.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提交材料 备注
(1)签证申请表(粘贴照片)  
(2)护照以及其复印件 记载身份事项页
(3)户口本复印件 盖有派出所印章页,本人页,以及记载有全家信息页
(4)居住证或暂住证 仅本馆管辖区以外的户口申请人提交
(5)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 亲属关系: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书等
朋友关系:照片、书信等



2.在日邀请人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 备注
(1)招聘理由书 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2)滞在预定表  
(3)住民票(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个人编号、住民票号码除外,其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4)在职证明书或在学证明书 ・公司经营者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个体经营者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任意格式)
(5)在留卡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只限外籍人士
(6)能佐证赴日目的的材料(根据需要) 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典礼的预约票等

(注1)在日担保人和邀请人为同一人时,上述(3)(4)(5)不需要提交。


3.在日担保人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 备注
(1)身元保证书  
(2)住民票(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个人编号、住民票号码除外,其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3)在职证明书 ・公司经营者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个体经营者提交营业许可证或确定申告书(控)的复印件
・靠年金生活等无业者需附为什么不能提交在职证明的理由书(任意格式)
(4)所得证明书 请提交以下所指材料的任意一种(记载有总所得金额的)
 ・课税(所得)证明书(市区町村长发行)
 ・纳税证明书(税务署长发行)
(5)在留卡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只限外籍人士

(注1) 外国人做担保人时,原则上需具有下述任何一种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间为「3年以上」)并现居住日本。但是、「外交」「公用」「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永住者配偶者」「定住者」「特定活动」以及「特别永住者」的在留资格者的被扶养者除外。

「外交」「公用」「高度专门职」「教授」「艺术」「宗教」「报道」「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永住者」「特别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特定活动(特定研究活动)·(特定情报处理活动)」、或者「特定活动(高度学术研究活动)·(高度专门·技术活动)·(高度经营·管理活动)」


(注2)持「留学」在留资格的在日邀请人邀请亲属赴日时,若担保人是所在学校教授或者是副教授时,上述担保人所需要的材料中(2)(4)(5)不需要提交。

(注3)邀请人为日本国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获得者邀请亲属赴日时。除了「2.在日邀请人提交的材料」中的「招聘理由书」「誓约事项」「滞在预定表」「住民票」「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之外,还需要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文部省奖学金接收证明或者是入学许可证(其中要明确标明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期间、金额、所属大学院系、在学资格)的任意一份材料。「3.在日担保人提交的材料」不需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