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配偶短期签证

2021/11/23
  以下为探亲签证之中,在中国长期居住的日本人的中国配偶申请短期签证的对象人员及所需材料。

  持短期签证入境者,不能在日本国内从事盈利性活动。

对象

(1)与在中国国内居住的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及持有有效期未满6个月停留资格的人员)婚姻状况存续且原则上与日本人同居的中国配偶。

(2)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3)申请多次签证时,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一年以上,与日本人正在同居,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不满足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请按一般探亲・访友形式申请签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 备注
(1)签证申请表(粘贴照片)  
(2)护照以及其复印件 记载身份事项页
(3)户口本复印件 盖有派出所印章页,本人页,以及记载有全家信息页
(4)居住证或暂住证 仅本馆管辖区以外的户口申请人提交
(5)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 仅限申请多次签证时提交


2.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 备注
(1)护照复印件 包括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出入境记录页
(2)户籍謄本 发行后3个月内


3.申请人或日本人配偶需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 备注
(1)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书  
(2)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所得证明  

发给签证种类等

  单次签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根据审查情况发给停留期限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多次签证的有效期为「1年」或「3年」。根据审查情况发给停留期限为「90天」的签证。但根据审查情况有可能只发给单次签证或不发给签证。

其他

  有关日本人与中国人的子女的签证申请,请打电话0532-8090-000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