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用品等外借规定
2021/6/23
外借对象
本馆管辖范围(山东省)内的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机关、公共机构、民间团体。
※个人、用于商业或盈利目的的活动不作为外借对象。
外借条件
・以亲近日本文化、促进日中文化交流为目的的活动。(例如:大学举办的日本文化节等非营利性质的公益活动)
・外借期间,借用者须负责正确管理并使用相关物品。
・未经本馆许可,不可给第三方使用和转借。
・物品在外借期间出现破损、遗失等情况下,本馆将要求借用者以同等品赔偿。
・严格遵守本规定。
外借期间
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两周之内归还。
外借手续方法
至少提前三天,将下面的申请材料发给本馆新闻文化负责人。
此外,外借物品数量本馆根据活动情况决定。
申请材料
1.文化用品等外借申请书(请使用本馆标准用纸填写)
2.活动概要
3.身份证复印件
物品外借・归还
物品将在本馆直接借给借用者,不可使用邮寄方式。
归还时也直接来本馆归还。此外,衣物等请清洗后归还。
※请携带身份证
咨询方式
日本国驻青岛总领事馆 新闻文化班
电话号码:0532-8090-0001
E-mail :info@qd.mofa.go.jp
咨询时间:8:45~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