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赴日观光签证代办旅行社的事项

2025/7/1
      居住在中国,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若希望以观光目的申请赴日签证,必须通过获得驻中国各公馆指定的赴日观光签证代办旅行社,向各公馆代为提交申请。
      此次,本馆决定对于山东省内希望获得指定的赴日观光签证代办旅行社,事先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并随后进行面试审核等。因此,希望获得指定的旅行社,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如被指定为赴日观光签证代办旅行社,需遵守本馆的相关指示,并务必妥善进行签证业务申请,敬请理解与配合。
 
【招募期间】
 2025年7月1日(周二) 2025年7月14日(周一)
 
【申请方式】
 邮寄时,请在信封上用红字注明“指定旅行社申请相关资料”,并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59号青岛国际金融中心45F领事班签证负责人
 
【咨询方式】
电话:0532-8090-0001(内线转2)
 
【提交材料】
  1. 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证上须有“出境业务”字样。)
  2.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划书(日文和中文各提交一份;本馆将联系材料筛选通过的旅行社,请务必写明联系电话。)
  4. 过去两年内出境旅游业务业绩(件数,人数)
  5. 旅游局推荐信